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有普通高校特别是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大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选拔职(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开选拔进事业单位的身体条件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选拔职(岗)位
见《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1年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职(岗)位一览表》(附件一)及《湖南省湘西自治州2011年教育卫生系统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二)。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31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人才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办公楼三楼)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js8561837@163.com,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0743-8561837确认,领取准考证时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原件。《报名登记表》可到中国湘西网(http://www.xxz.gov.cn)、湘西红星网(http://www.hnredstar.gov.cn/zizhizhou/)、湘西州人事信息网(http://rsj.xxz.gov.cn/index.asp)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职(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剂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岗)位。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相应考试程序应试,但进入考察程序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1、公开选拔进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按公开选拔实际招录职(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对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公开选拔进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一科,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实行全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面试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岗)位适应程度,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教育、卫生系统公开选拔面试由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单独组织实施。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公开选拔实际招录职(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只进行面试的职(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分级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审批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湘西自治州纪委信访室:0743-8561735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43-8223229
五、管理及待遇
见《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
六、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体检等公开选拔工作安排将在中国湘西网、湘西红星网、湘西州人事信息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七、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选拔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561837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
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