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长沙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干部身份。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
三、具体岗位及要求
1.综合管理部财务审计处工作人员1名。熟悉财务、审计或造价管理业务,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优先。
2.国土规划部国土管理处工作人员1名。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土业务,3年以上拆迁工作经验。具有较强协调组织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项目建设部基础设施处工作人员1名。建设类相关专业,有重大项目工作经验,协调能力强。
4.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储备科工作人员1名。国土专业,从事专业年限5年以上,具有拆迁工作经历者优先。
5.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工作人员1名。国土专业,从事专业年限5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4月15日前)
1.发布公告(4月15日前)
在长沙晚报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1年4月16日至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③报名地点: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C座208办公室。
④报名要求:填写《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证明(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不退还。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各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6:1(不含6: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3.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为总成绩。
①笔试。时间: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9:00-11:00,时限为:120分钟。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进入面试。
4.体检。
以选调计划数为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考察人数要求,则从其他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考察。
采取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内容,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6.讨论决定与公示。
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党工委可决定暂时空缺。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7.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调入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选调人员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和管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领导下,由综合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88995187,88995240。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