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选岗位
1、县安监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2名(公务员编制)。
2、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公选范围
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在县直及镇区(办事处)机关在编在岗股级以下(含股级)公务员中选调。
2、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股级以下(男性)人员中选调。
三、公选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2、学历大专以上,年龄在 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国干性质。现在安全生产监管岗位且从事安全生产监管2年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现从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岗位或具有与该岗位相应专业学历的优先录用。
3、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四、公选程序
公选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测试(笔试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低于此比例,则按照报名人数2:1的比例调整确定公选岗位人数。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的50%。主要程序有: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知识和公文实际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开拓创新、言语表达等方面能力。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同分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主要考察入围者的德、能、勤、绩、廉。
4、体检。考察合格的,对拟录用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5、录用。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3 日—4月1 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射阳县安监局办公室(射阳县合德镇交通路2号)。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县人社局和县安监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把关。
六、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安监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 人 社 局 82320836 82320936
县 安 监 局 87096522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 阳 县 安 监 局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