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名额共2名,其中专业统计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编制所在单位为海曙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二、选调范围
宁波市范围内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统计、会计、经济、计算机、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不限。
3、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和形式
选调按照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16日。
2、报名地点:海曙区统计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425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4、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内容侧重考察选调人员分析判断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名额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后,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3名的,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不进行笔试的,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先),每个岗位按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名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确不适合选调岗位的,予以淘汰。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统计局、区人事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被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再行递补。
(三)如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减少选调岗位或取消本次选调。
(四)有关选调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统计局(www.nbhstj.gov.cn)、海曙区人事局(www.nbhsrs.gov.cn)网站。
咨询电话:87258893,87258874。
监督电话:87258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