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市经贸委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在县(处)级以上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职科级以下干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国家机关工作规则,了解我市工商业经济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材料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专业。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①交换至广州市经贸委人事培训处收;②以邮件快递方式报名(请寄广州市府前路1号综合楼609室人事处收,邮政编码510032),传真:83123875,免访。
(二)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13日(若以快递方式按邮戳为准)。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2、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学历、学位和外语等级证明复印件。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笔试。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超过1:5以上组织笔试。
(四)体检。确定体检对象,到市规定公务员体检医院体检。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选调人选。按笔试、面试成绩、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我委党委研究决定拟调入人选。
(七)按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我委负责解释。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罗鸣,联系电话:83123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