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1、增城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
2、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3、增城市水务局副局长1名;
4、增城市镇(街)副职3名;
5、增城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总经济师1名;
6、增城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1名;
7、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
详见《2012年广州增城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
1、现任副科级或以上干部;
2、县(县级市)属单位中:①在正、副科级单位(或部门)任中层正职(或相当级别的其他领导职务)满2年的干部(如任现职不满2年的,可累计下一级任职时间相加满4年);②在正、副科级单位(或部门)任中层副职满4年的干部;
3、现聘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国有企业人员须现聘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没有满影响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8月31日。
以上报名条件和资格由中共增城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三、选拔范围
广东省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2012年广州增城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相关科研成果材料。在网上报名后,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上述材料到增城市委组织部公选办(荔城街惠民路1号市委一号楼204室,邮政编码:511300,联系电话:020—32829199,传真号码:020—32829199,电子邮箱:gzzcgxb@163.com)。
3、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日——2012年10月15日。
4、资格审查:由增城市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对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增城政府信息网和“增城之窗”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不同职位要求分别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每一职位面试考官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增城政府信息网和“增城之窗”网站上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研究决定
我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我市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
对我市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任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在 “广州公选网”、公选单位、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和《增城日报》、增城电视台、增城电台、增城政府信息网、“增城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报经广州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七)试用与任职
各职位均按照增城市副局级实职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拟从2012年9月开始,至12月基本完成。其中,9月12日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11月上旬进行笔试面试;11月下旬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12月研究和确定任职人选、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中共增城市委组织部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