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范围
国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具有与职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国内外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及副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2、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1名;
3、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4、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1名;
5、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6、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
7、市金融服务局副局长1名;
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9、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1名;
10、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1名。
三、报考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
3、职级要求: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具有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身份,任职时间2年以上;
4、能力要求: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当一面,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和推进落实能力;
5、具有与职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国内外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及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受身份和职级限制。
(二)资格条件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经济类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工作经历,主导或参与编制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掌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方向,有较强的宏观经济分析能力;能够有效地对项目进行专业考察、分析、论证,熟练组织开展项目谋划、审批、审查、报批等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市贸易和工业委员会副主任:国际经济贸易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外贸、内贸或工业、会展、物流等工作经历;熟悉新兴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专业科技项目;具有较强调研能力,能为市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3、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国际贸易、物流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外经外贸相关部门或企业工作经历;熟悉贸易、物流、口岸通关等工作,能够对口岸发展提出有效建议;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项目管理、营销、经济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项目谋划、招商推介工作经历,有较好的招商业绩;熟悉国家有关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了解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政策和产业发展转移动态;具有较强的市场调研、项目策划、招商推介、洽谈技巧、组织协调能力。
5、市旅游局副局长:旅游管理、景观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旅游行业管理经历;具备编制区域旅游规划、项目策划和宣传促销的能力;能够对旅游企业的品牌塑造、产品包装进行有效指导;有参与策划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的成功案例。
6、市财政局副局长:财政、税务、金融、会计、审计等专业;具有3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有预算管理工作经验,有较高的经济分析能力;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7、市金融服务局副局长:金融、财务管理、经济法等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金融、证券、投行、担保工作经历,有参与项目融资或境内外企业成功包装上市的业绩;熟悉银行、基金、股票、信托、保险、债券等融资手段;有一定的资本运营、资金管理、实践操作能力。
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建筑工程管理类专业;具有3年以上建设系统或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经历;能够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有效地对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9、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有较高的规划专业素质和较强的城市规划能力;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设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业绩比较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10、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具有3年以上经贸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外经贸政策特别是俄、日、韩等国家经贸政策,招商引资的公关、谈判基本技能和项目策划、项目包装等相关业务知识,了解招商相关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社会联系广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英语六级以上、俄语本科以上优先。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2012年8月8日- 9月5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传真报名、邮寄报名四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报名人员须下载填写《绥芬河市公开选拔市直单位正职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组织部门任职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外地报名人员可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证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绥芬河市公开选拔市直单位正职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党政办公大楼4楼407室。每天受理报名时间为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正常受理报名。
(二)公开选拔的方式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为保证公平公正,委托国内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负责考试。
1、笔试( 9月16日):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不得少于10人(含10人),少于10人的,该职位不开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超过60分。
2、面试(9月22日):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领导能力、专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表达能力。参加面试的人数不少于5人,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必须超过60分。
3、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折算总成绩。
(三)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职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只决定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入闱考察人选的资格。
(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写出考察报告,提出使用意见。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体检。
(五)任职决定
根据测评、考察结果,综合岗位要求和考察人选特长,提出任用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按一般干部安排工作。
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做空缺处理。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因拟招职位人数限制,可任用到其他岗位上。
五、管理和待遇
1、纳入本市领导干部序列管理,占行政编制。
2、按市直部门正职标准享受公车货币化改革补贴待遇。
3、人选一经录用即列入本市正职后备干部。
4、对连续两年考核评为优秀的干部,其配偶需调入的,实行对口安置。
5、子女入学和父母落户的给予优先办理。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在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www.suifenhe.gov.cn,报名登记表可登录该网站下载。
报名咨询电话:0453-3939788 3938157(传真)
E-mail: zzz3992380@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绥芬河市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