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推公选职位
公推公选领导干部39名。其中副县级领导干部6名(根据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减),科级领导干部33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推荐、报考副县级领导职务须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参加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
3、推荐、报考正科级领导职务须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参加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
4、推荐、报考副科级领导职务须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1年以上。
报考市国土资源系统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推荐、报考副县(处)级领导职位的,应现任大型企业中层管理职务,或中型企业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企业规模参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执行。
6、身体健康。
7、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非公有制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等均可推荐参与。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6月。
三、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推公选优秀年轻干部采取分步测试、逐轮淘汰、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
第一轮:笔试
笔试(100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分副县级领导职位、科级领导职位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分析判断、文字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轮人选。
第二轮:面试
1、管理能力测试。采取情景模拟、竞职演讲等方式,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共管理能力,以及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2、领导能力测试。采取驻点调研等方式,考察应试者的领导决策和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面试成绩(管理能力测试×40%+领导能力测试×60%),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三轮人选。
第三轮:组织考察
1、实绩评价。重点考察了解干部在原学习单位、工作岗位取得的业绩,以及干部的能力、特长。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立功受奖、学术研究和创新创造成果等。
2、公认度评价。重点考察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认可度,突出群众对干部德的评价。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民意调查、专项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履历评价。重点考察了解干部经历、学历与选拔职位的相适度。主要包括岗位关联度与学习专业背景、基层任职经历、重大工作经历。
根据考察情况,每个职位综合遴选出2名建议人选,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替补。
第四轮: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区)委常委会或市级部门党委会集体讨论、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若职位没有合适人选,可作空缺处理。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联名推荐等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推荐或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地点:副县级领导职位在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报名,科级职务在职位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报名,国土资源系统的职位在市国土资源局报名。
3、资格审查。各公推公选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职位所在公推公选办申请复核。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即可与职位所在单位公推公选办联系,及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可采取现场复审、快递复审、视频复审、传真或电子扫描复审等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8月16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和职位调剂。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选拔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0:1、不低于8:1,专业性强、要求特殊的职位不低于6:1。不足规定人数要求的,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进行调剂,仍不足规定人数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4、发放准考证
8月18日前,各公推公选办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
2012年8月18日9:00-11:30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须改报其他职位的,应书面向市公推公选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改报。
3.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
4.笔试共设8个考点。副县级职位笔试考点由市公推公选办组织,各县区公推公选办组织本县区职位的笔试,国土资源系统职位报考人员在江阳区考点进行笔试。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及公推公选职位表、报名推荐登记表、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等附件请在泸州党政网(http://222.87.32.6)、泸州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gov.cn)、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 )下载。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公推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1、泸州市公推公选优秀年轻干部职位表
2、泸州市公推公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3、泸州市公推公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
泸州市公推公选优秀年轻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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