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张家港市“十二五”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现就面向国内外选聘优秀专业技术及经营管理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职数
(一)科级(相当于科级)领导职位和市属企业职位(11个)
1.张家港保税区物流贸易局副局长1名
2.张家港保税区科技人才局副局长1名
3.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
4.张家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
5.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商贸局副局长1名
6.张家港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1名
7.张家港市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
8.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1名
9.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1名
10.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1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中层干部职位(11个)
1.张家港保税区招商局科室负责人(中层正职)1名
2.张家港经济开发区中丹生态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3.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招商局招商部部长1名
4.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规划科副科长1名
5.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科副科长1名
6.张家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副科长1名
7.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武部副部长1名
8.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团委副书记1名
9.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妇联副主席1名
10.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经济发展局科室负责人(中层副职)2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且有3年以上国家机关(地级市及以上)、年销售收入超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国内外著名大公司中层及以上任职经历、并取得良好业绩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请登陆上述网站查阅。
三、选聘程序和步骤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
四、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和方式:4月11日—4月25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所需材料:《张家港市选聘优秀专业技术及经营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与报考职位资格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表》;报名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取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和其他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扫描件;报名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聘任人员待遇
1.聘任到市级机关部门任职的,享受所在单位班子副职同等政治和薪资待遇。
2.聘任到开发区任职的,享受所在开发区局室同类人员政治和薪资待遇。
3.聘任到市属企业任职的,享受所在公司班子副职同等政治待遇,薪资待遇实行年薪制。
4.聘任到开发区(镇)机关中层岗位任职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政治和薪资待遇。
聘任人员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负责解决租房事宜及相关费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凡符合张家港市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首个3年聘期结束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人员工作实绩等由双方商定是否续聘,续聘者中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行政领导职务。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张家港市委统一领导,具体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84246;咨询电话:0512-58693258(张家港市人社局),0512-58173350(张家港市委组织部)
竭诚欢迎广大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我市共创美好明天!
张家港市选聘优秀专业技术及经营管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