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名额
拟公开选调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须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2年以上(截至2011年4月18日)。
3、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1年4月18日)。
5、主任科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岗位资格条件
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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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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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调 人 员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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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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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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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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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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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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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文字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调研文章,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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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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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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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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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财会工作,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会计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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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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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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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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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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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选调的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从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2011年5月8日前将报名表原件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2张、七寸全身生活照1张,用特快专递邮寄到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寄出日期截止5月8日,以邮戳为准)。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5月8日。
(二)资格审查。自治总工会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列为笔试人选。选调岗位数与笔试人选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由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通知已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综合调研、问题分析、文字写作等能力。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凭据: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到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以选调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通过查阅干部档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个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员,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7号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500515 25005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