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15名)
东城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2名;
东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3名;
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部长(副处级)1名;
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一中心副主任1名;
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二中心副主任1名;
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一中心副主任1名;
东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二中心副主任1名;
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1名;
东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副主任2名。
(二)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36名)
1.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10名
共青团东城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长1名;
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科长1名;
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管理委员会文化产业管理科科长1名;
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1名;
东城区东直门街道团工委书记1名;
东城区景山街道团工委书记1名;
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团工委书记1名;
东城区安定门街道团工委书记1名;
东城区前门街道团工委书记1名;
东城区龙潭街道团工委书记1名。
2.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26名
中共东城区委组织部组织组副组长1名;
中共东城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党建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督察考核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商务委员会外经外贸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文化委员会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发展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统计局工业城建统计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永定门外分队副分队长1名;
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监督员管理科中队长1名;
东城区产业投资促进局投资促进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办事处文教卫体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东四街道办事处文教卫体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办事处文教卫体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朝阳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交道口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信访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天坛街道办事处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东城区档案局编研科副科长1名;
中共东城区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研科副科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报名范围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面向东城区的公务员(含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双管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报名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2.年龄要求
报名人员一般为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任职时间要求
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即2011年7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即2008年7月(含)以前任职。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的相关经历可以累计计算。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非中共人士报考相关职位的,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及有特殊专长在任职时间要求上可适当放宽。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报名范围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面向东城区公务员(含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双管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报名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2.年龄要求
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一般为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一般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4.任职时间要求
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应现担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即2011年7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满4年,即2008年7月(含)以前任职。
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应现担任副科级职务;或担任科员满1年,即2011年7月(含)以前任职。
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的相关经历可以累计计算。
在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东城区2012年公开选拔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附件3),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考各职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网络报名
时间为2012年7月9日9:00-7月15日18:00。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三种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个人可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数字东城”网站 (www.bjdch.gov.cn)或东城组工网(zzb.bjdch.gov.cn)自荐报名;各级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可以填写组织推荐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填写社会举荐表进行社会举荐。进行组织推荐或社会举荐的,要将相关表格报送到北京市东城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咨询点。被推荐人(被举荐人)本人须登录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或东城组工网报名(组织推荐表、社会举荐表可以在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或东城组工网下载)。
北京市东城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咨询点设在东城区委党校东三楼第十四教室(东城区干面胡同10号),负责接受电话咨询。公开选拔政策咨询电话:65248402,65267880;网络技术咨询电话:57803862,57803863;咨询时间:2012年7月6日-7月15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北京市东城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经征求本人意见,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2012年7月20日前,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和东城组工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从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或东城组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资格复审及资历评价、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环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试题由北京市东城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有关精神,委托专业部门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类别分别命制并组织实施。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素质笔试和领导特质测试两科,成绩按照综合素质笔试和领导特质测试9∶1的比例计算。
一般情况下,笔试结束的第10个工作日后,在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和东城组工网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等通知事项。
2.资格复审及资历评价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1:8,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经历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奖励证书等原件材料及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到职位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资历评价环节(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不组织资历评价,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报考人员综合评价成绩按照笔试成绩、资历评价8:2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前5名者,进入面试环节。
一般情况下,资格复审结束的第5个工作日后,在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和东城组工网公布综合评价成绩、面试等通知事项。
3.面试环节。
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面试环节包括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或专业管理能力测试)两项。进行专业管理能力测试的职位,不再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按照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或专业管理能力测试)6:4的比例计算。
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面试环节包括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两项。面试成绩按照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6:4的比例计算。
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笔试、资历评价、面试成绩4:1:5的比例计算。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的第10个工作日后,在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和东城组工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总成绩、组织考察等通知事项。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确定每一职位前3名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有关信息在公招网、“数字东城”网站、东城组工网、《新东城报》和《东城组工报》进行公示,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在本单位公示;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还需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意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对待个人名利的态度上考察干部的“德”。要认真了解干部的群众公认度,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一律不得作为拟任职建议人选。
如经考察无合适拟任职建议人选,该职位空缺。
(五)决定任用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或聘任手续,并向社会公布任职人员名单。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或聘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可按照程序纳入储备人才进行培养。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此次公开选拔在区委领导下,成立东城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东城区委组织部、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东城区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电话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东城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64072677(9:00-12:00,14:00-18:00);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64033201(9:00-12:00,14:00-18:00);
东城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4040447(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由北京市东城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