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一)选调审判业务人员5名。报名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和以下资格:
1、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及其以上法律职务或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公务员(不含聘任制书记员);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职级为科员;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选调综合部门研究人员1名。报名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和以下资格:
1、现为公务员;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中文专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职级为科员;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选调的原则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党组研究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7日8时至5月17日17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4)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传真和网上报名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根据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选调审判业务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测试等;选调综合部门研究人员考试内容为申论。试卷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题本,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宣城法院网、宣城先锋网、宣城政府网、安徽法院网上公布。
5、体检、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选。若一周内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6、研究决定: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报市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宣城法院网、宣城先锋网、宣城政府网、安徽法院网发布。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昭亭北路188号。邮编:242000
联系人:方向明
电话:0563-2518026 13695637978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