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及资格;
2、全县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3年以上工龄(2008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高等院校毕业三年以上(2008年7月前毕业);
4、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程序与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潜山先锋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应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数与职位数比例要达到10:1,不足10:1的则减少职位数或取消职位。
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3日。
报名地点:潜山县委党校一楼教室。
2、统一考试。
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领导科学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领导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相关职位专业方面知识和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差额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对象综合情况进行量化分析,考试成绩占70%,组织考察占30%,择优提出拟任人选建议。
4、差额提名。
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按职位数1:2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
5、差额票决。
县委常委会议差额票决,确定正式任职人选。
6、公示任用。
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核实不影响任用的依法办理任职手续。
公选监督电话:0556-8922105
潜山县公选办联系电话:0556-8931281
中共潜山县委组织部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