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人数和范围考试录用的工作。
(一)本次计划遴选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6名,其中额济纳海关6名、东乌海关4名、乌拉特海关6名。
(二)本次遴选公务员仅限上述海关所在旗县范围,分别为额济纳旗、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特中旗。上述范围内符合公务员遴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报考海关所在旗县(范围同上)当地户籍。
(二)已登记的非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现实表现。
(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正科级及以下干部。
(七)工作年限(含试用期)1年及以上。
(八)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其他条件详见《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招考简章》(附件1)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条件参加遴选人员可直接登录呼和浩特海关网站(http://huhehaote.customs.gov.cn)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下载并填写《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参加遴选人员将填写好的《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传真到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报名。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情事,呼和浩特海关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1.所在旗县人事局或组织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
2.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4.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
5.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工作证。
(三)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2011年5月18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呼和浩特海关人教处负责,审查结果于5月25日前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
(五)拟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及以上,否则将不足比例的遴选名额调剂至其他满足条件的海关或减少遴选人数。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无指定用书和复习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统一汉语制卷,汉语答题。
(三)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
(四)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海关。
(五)笔试时间:2011年5月底至6月初,具体时间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另行通知。
(六)参加遴选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海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海关,面试有关事项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另行通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遴选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原始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 :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与面试成绩一并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
六、体检
遴选人员体检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考录体检的标准,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呼和浩特海关组织进行。
八、公示
呼和浩特海关将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和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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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71-6982784、416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