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人数
根据部机关编制和科室人员配备情况,拟选调5名工作人员,其中文秘岗位4人,远教中心岗位1人。
二、选调条件
(一)文秘岗位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热爱组织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较好的团队意识;
2.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即
5.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公务员身份,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务。
(二)远教中心岗位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甘于奉献,热爱远教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较好的团队意识;
2.中共党员,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以上,有计算机或新闻采编、多媒体制作相关特长,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即
4.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职务。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部四科。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附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干部四科报名。
报名时间安排为:2011年5月3日至5月12日,报名登记表可从娄底党建网(http://www.lddjw.gov.cn/)下载。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本地报名情况,可采取直接推荐或竞争性方式选拔推荐人选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调考试,各县市区推荐人数不超过15人;市直单位和市经济开发区可采取直接推荐或竞争性方式选拔推荐优秀人选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3.资格审查。部办公室、干部四科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综合后提请部务会审定。
4.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以笔试为主、面试为辅的方式,其中笔试包括命题作文考试和调研能力测试。远教中心岗位另加试计算机和影像摄制操作测试。
(1)命题作文考试。采取命题作文的形式,主要测试语言文字功底、宏观思维能力。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调研能力测试。
(2)调研能力测试。采取实地调研考察的形式,主要测试调查研究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测试结束后,文秘岗位按命题作文考试成绩占40%、调研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远教中心岗位加试计算机和影像摄制操作测试,按命题作文考试成绩占40%、调研能力测试成绩占35%、计算机和影像摄制操作占5%的比例计算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面试答题的形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文秘岗位确定5名考察人选、远教中心岗位确定2名考察人选)。
5.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6.体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研究决定。考察和体检结束以后,办公室、干部四科将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报部务会研究,确定5名拟选调试用人选。
8.试用与调入。经部务会研究的拟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科室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如有不合格者,可以从进入考察未试用人员中递补。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