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1.选调职位及名额
检察官8名。
2.选调范围
在全国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工作的检察官(法官);全国范围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
3.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称号或理论研究有突出成果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与理论水平;
(5)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公开选调的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在正义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人才网、花乡沭阳网站等国家、省、市、县级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者持报名材料到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网上报名者可通过电子邮件、QQ等形式报名,报名材料复印件以邮政快件形式寄至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6月3日(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从花乡沭阳网站www.shuyang.gov.cn政务公告栏上下载填写,或查看本公告附件下载填写);
(2)学历、学位、法律职称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注明刊物名称)。
3.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测试竞职人员的检察业务知识、口语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同意选调的证明。未能出具证明的不得参加体检,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沭阳县委组织部、沭阳县检察院联合组织进行。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
(六)公示、办理选调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沭阳县检察院党组研究拟调人选,并按人事规定程序报沭阳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时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三、其他事项
由用人单位提供一年内住房。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 编:223600
联 系 人:叶梅 李凌云
电 话:0527-83597221 0527-83597296
邮箱地址:shyqxf@163.com
Q Q:1006257959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沭阳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