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公务员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科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职位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有接待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具有广东省户籍,女性,学历不限,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接待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二、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者,请于2011年5月18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公务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佛山市高明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邮寄到佛山市高明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联系人:叶国仪;联系电话:0757- 88822637;邮政编码:528500
(二)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体检等,再办理转任手续;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