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调职位、范围和资格
(一)公开选调职位:6名临床医生,其中外科3名,内科、妇产科、骨伤科各1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医务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医药卫生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恪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在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册)工作满5年及以上;
4、已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证并获得主治医师职称资格;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心理健康、身体没有传染病及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
二、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公布选调职位、范围的资格。
(二)报名:凡符合公开选调资格的医生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卫生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至4月29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采用闭卷考试(不进行面试),符合选调条件的卫生院院长由县卫生局考核,报领导小组审批合格后免试。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选调职位无人报名的,由领导小组研究调剂到其它专业职位。
3、选调职位报考人数等于选调职位数的,其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及格及以上才能录用,如不能达到此项要求,则由领导小组研究调剂到其它职位或放弃该职位名额。
三、相关要求
(一)严明纪律。严格按条件、程序实施。在选拔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当事人五年选调考试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
四、咨询电话:
0792—6332673、6326710
湖口县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