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限女性)。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接待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58米以上。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
5、年龄30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本次考选工作分公告、报名、面试、考核、公示、选调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先报名登记,填写相关表格,然后对报考人员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现场初审,按总成绩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报考人员达不到1:5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评分、亮分,公布面试成绩。
3、考核。按面试成绩1:1比例进入考核和体检,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4、公示。考核、体检合格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并公开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有关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简历、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县委党校举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选调
公示期满后,参公事业编制录取人员直接调入县接待办工作;其它事业编制录取人员调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在县接待办工作。
中共来凤县委 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