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拟选调科级及以下从事文稿撰写工作人员3名,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建筑工程类和工程预算管理中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互联网德阳人事考试网“网站公告”栏(http://www.dykszx.com)或党政网德阳电子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10.5.1.6)下载《中共德阳市纪委、德阳市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上传投递邮箱:dysjwgbs@163.com(互联网)或http://jwgz10.5.1.10(党政网免费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2011年5月31日18时。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名者按德阳市纪委通知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以及《中共德阳市纪委、德阳市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四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到德阳市纪委干部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请报考者带好相关证件和资料)。
3.考试。考试由德阳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先组织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总数不超过8名。
4.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个别谈话和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并听取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公布监督电话。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名额可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选调计划。
5.调入。德阳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刘臻 联系电话:(0838)2305451
中共德阳市纪委 德阳市监察局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