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位职数: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发改、财政、卫生、医保、社保等方面相关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工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试地点设在海口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我委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四、报名及其他
(一)报名时间:从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7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对本人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以Email邮件、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方式报名。
(三)报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八层829室。
联系电话:65339859传真:65338185邮编:570204
联系人:钟漫玉电子邮箱:hnfgw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