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执法监督室3名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二)年龄在35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3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全省政法部门、党委政法委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正科级及其以下人员。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侦查、起诉、审判、司法行政、涉法涉诉信访等政法工作业务,并具备相应工作经历。
(六)中共党员。
(七)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如果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5,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一)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省委政法委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与体检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省委政法委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办理转任
根据考察结果,省委政法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云南政法网(www.zfw.y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报名办法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向省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五、其它事项
1、报名表可从云南政法网(网址:www.zfw.yn.gov.cn)下载。
2、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3、以上事项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云南政法网查询。
4、报名时间:2011年6月28日至29日。
5、报名地址:云南省政法干部宣教中心(昆明市联盟路393号,邮编650228)。
联系人:和丽娟,后春芳。
联系电话:0871-3992822。
举报电话:0871-3992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