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专业要求和名额
选调职位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共16名。其中,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专业人员5名;会计、金融、审计、财政学专业人员5名;法律、法学、商法专业人员5名;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专业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现职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已登记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人员);
4.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要求;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7.省选调生不受专业限制(不含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3.正在接受审查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
3.报名办法:
①报名人员须提前登陆周口市纪检监察网(www.zksjjjc.gov.cn),下载《2011年周口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
②报名时,报名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和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两份,同时交已填好的《报名表》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4张和报名考务费40元,照相费12元。
③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择一类职位。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
4.注意事项:
①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②报名时请记清自己的报名序号,留下常用电话号码,以方便领取《准考证》和及时联系。
③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需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1年 5月23日凭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周口市八一路南段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历史、国情省情市情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笔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专业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分专业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一年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称职者办理调动手续,不称职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市纪委干部室咨询电话:8269707
中共周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周口市监察局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