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职位和名额
丽水市青少年宫副主任1名,美术教师和书法教师各1名。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和要求
㈠副主任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好的理论知识水平,以及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
2.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相应的专业文化知识和丰富的领导管理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工龄在5年以上;
4.担任事业单位副科(局)级职务以上,或担任事业单位正股级职务1周年以上,或担任副股级职务2周年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
㈡美术专业教师选调条件:
1.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自信、乐观,富有创新精神;
2.美术院校或师范类美术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美术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扎实的美术专业知识和绘画功底,以及电脑绘画技能,艺术潜质较好,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有爱心,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学习理解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 有作品在全国(或国际性)获奖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㈢书法专业教师选调条件:
1.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自信、乐观,富有创新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书法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扎实的书法专业知识,有策划组织与教学相关的书法活动经验;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有爱心,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学习理解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 有作品在全国(或国际性)获奖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四、选调方法和步骤
1. 发布公告。2011年5月10日在丽水日报、丽水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和丽水共青团网站(www.ls54.gov.cn)、丽水市青少年宫网站(www.lsqsng.cn)布招聘公告,公布此次公开选调的职位、要求、步骤和程序。
2. 报名。凡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业绩证明(奖状、荣誉证书、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其由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一张,并提交《公开选调报名表》一份,到丽水市青少年宫(丽水市中山街646号)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至5月24日,联系电话:2122076,联系人:吕老师、钱老师。
3. 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了解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基本条件,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单个职位报名总人数不足6人不开考。
4. 笔试(占总成绩40%)。由共青团丽水市委通知初选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5. 面试(占总成绩60%)。取笔试成绩前3名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团市委邀请有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并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和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6. 体检。按高分到低分,取笔试、面试综合分数前2名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执行。
7. 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 研究确定。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团市委党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9. 公示。对拟选调对象在丽水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和丽水共青团网站(www.ls54.gov.cn)、丽水市青少年宫网站(www.lsqsng.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0. 办理选调和任职手续。按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调动和任职手续。副主任岗位试用期为一年。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丽水市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丽水市委
2011 年 5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