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基层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基层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本县在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具有劳动保障岗位工作五年及以上经历。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单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3、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
(二)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
(三)报名地点: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县府大院内)。
三、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为100分制,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综合知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应选调人数1:2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成绩为100分制,按50 %的比例计入总分。
(三)总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比例折算得分之和为总分。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发〔2005〕1号)(体检费自理)。
3、体检对象:根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有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聘用
1、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2、从体检、考察合格者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3、被选调者按《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