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按单位序列为序)
1、办公厅机要档案处副处长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称参公单位,下同)
2、科研部中特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室副主任1名(参公单位)
3、研究室三处副处长1名(参公单位)
4、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副处长1名(参公单位)
5、图书馆数字资源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单位)
6、财务行政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处副处长1名(参公单位)
7、财务行政管理局工程处副处长1名(参公单位)
8、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校团委副书记1名(参公单位)
9、离退休干部局服务处副处长1名(参公单位)
10、后勤服务部园林修缮环卫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单位)
11、后勤服务部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单位)
12、后勤服务部物业监管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单位)
13、信息中心电视通讯处副处长1名(事业单位)
二、选拔范围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国有企业、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在京高校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北京市户籍。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至2011年7月31日)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符合具体岗位需达到的要求(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7日前)
报名采用个人网络报名和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者可通过相关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发电子邮件报名。
相关单位可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结合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和本人条件等情况,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向中央党校组织部推荐优秀人选报考。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务必确保提供个人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公选资格。中央党校组织部保证为公选人员的个人信息保密。
电子邮箱地址:gongkaixuanba@ccps.gov.cn
联系电话:62805840,62805590
(二)资格审查(7月8日前完成)
中央党校组织部根据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中央党校组织部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会征询相应报考人员意见,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2011年7月8日前,在中央党校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三)笔试(7月10日)
笔试主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四)面试(7月16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人岗5:1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7月14日前,在中央党校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时,请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推荐信。
(五)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职位所在单位组织对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加试,加试成绩满分为50分,计入总成绩。
(六)组织考察及体检(7月25日—9月10日)
根据笔试、面试以及部分岗位的加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中央党校组织部及职位所在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参选干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同时,通知已确定的考察人选,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参加体检。
(七)确定拟任人选(9月中旬)
根据参选干部各项总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确定拟任人选。
(八)公示(9月下旬)
对决定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试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央党校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党校组织部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