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台 县 司 法 局
关于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指示要求,切实解决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长期缺编、镇乡司法所人员配备不到位的状况,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委厅〔2011〕10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核、考察,择优使用。
二、选调职位
三台县司法局光辉司法所1名 三台县司法局景福司法所1名
三台县司法局郪江司法所1名 三台县司法局凯河司法所1名
三台县司法局万安司法所1名 三台县司法局观桥司法所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工作一年以上,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
四、选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选调对象:
(1)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2)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与报考单位有《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人员。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8月10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三台县司法局政治处(三台县潼川镇小学上街27号内)
联系人:李君良、李乐军
联系电话:0816-522859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antai.my.gov.cn)或三台县司法局网页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三台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携报名者所在单位签章同意调出的书面证明一份、《报名表》(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张二寸彩色免冠近照至三台县司法局政治处报名。其中,代为报名者还须出具代报人身份证及报名者委托报名书。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三台县司法局负责,包括报名时的初审和考察中的复审,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报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参考。
七、体检及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以在接到体检通知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
考察由三台县司法局负责,考察结果报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从笔试、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工作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台县司法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考察、体检合格,即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选调司法助理员工作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台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5222241(三台县司法局)
监督电话:0816—5333081(三台县纪委、监察局)
三台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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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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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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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近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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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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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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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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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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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毕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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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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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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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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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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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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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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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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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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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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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诚信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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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上填写均为真实情况,如有虚假,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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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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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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