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面向全区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2、区体育局副局长1名
3、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1名(参公事业单位)
4、区市政工程管理署署长1名(副处事业单位)
二、选拔范围
全区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含街道、镇机关干部)均可报名参加上述岗位的选拔。部分区属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参加相关岗位的公开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1、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可参加区教育局副局长的选拔
2、区体育局、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可参加区体育局副局长的选拔
3、区建设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参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的选拔
4、区建设交通委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参加区市政工程管理署署长的选拔
三、报名条件
1、资格条件
报名者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正科级(相当正科级)职位任职3年以上,或现为副处级(相当副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即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本市户籍。报考市政工程管理署署长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2、职位要求
区教育局副局长:熟悉教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善于开拓创新,行政管理经验较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区体育局副局长:熟悉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体育理论功底较扎实,有从事体育工作的经历,掌握竞技体育工作的基本规律,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熟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有较丰富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
区市政工程管理署署长:熟悉市政道路、桥梁、水务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管理能力。有市政道路、桥梁、水务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差额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拟任用人选需要实行任职前公示和试用期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8日至6月21日(上午9:00-下午5:00)
2、报名方式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A区5楼1543室
电话:52564588-1521、1581
六、选拔监督
欢迎干部群众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2380、52817376。
普陀区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
附件: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