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州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拓宽视野选拔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推动榕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选职位及人数
(一)县直行政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2个
榕江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扶贫办副主任1名
(二)县直事业单位领导职位9个
榕江县第三中学副校长1名
榕江县蔬菜产业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
榕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1名
榕江县工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1名
榕江县工业园区投融资管理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科技局副局长1名
榕江县金融办副主任1名
榕江县电视台台长1名
(三)乡镇领导干部副职2名
榕江县计划乡副乡长1名
榕江县三江水族乡副乡长1名
三、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条件和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干部,其中榕江县计划乡副乡长、三江水族乡副乡长职位的公选范围放宽到本县村干。
四、条件和资格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备三年以上工龄。
5、身体健康。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7、计算年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二)参加公开选拔的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2年以上、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3年以上(村委会主任须经过选举产生)的在任村干。
4、计算年龄、任职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违反《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在县有关新闻媒体(榕江县电视台、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刊登播发公告,并下发通知至各单位和部门。各单位和部门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工作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资格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开选拔。
(二)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报名,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县公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组织对报考计划乡副乡长职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苗语测试。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到1:7比例方能开考。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为闭卷测试。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大评委制”方式进行面试,按照领导和专家评委评分占80%,群众评委评分占20%的比例折算面试得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的比例折算。
(五)组织考察。按拟选拔职位职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不合格自愿放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由县委常委会决定任职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县委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选拔。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的选任制职位人选,按照《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六、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8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
(二)报名办法:“县公选办”负责报名人员的报名登记及汇总工作。参加报名人员通过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下载或直接到“县公选办”领取填写《榕江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纸质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报送报名点,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任职情况证明等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A4纸复印),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六张(背面写上姓名,并附电子版)。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榕江县电视台、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等媒体另行通知。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榕江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选办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是有公选职位的单位,要把公开选拔工作列入近期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向干部职工讲清这次公选的意义、公选职位及人数、报名资格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报名参与竞争,主动接受组织挑选。各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全方位配合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制定周密的宣传报道计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守宣传纪律,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全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公开选拔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公开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选拔工作除必须严格保密的外,均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注意做好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调查处理。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严肃查处,保证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县纪委0855-6622800,县委组织部0855-662741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榕江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620363
办公地点:榕江县委组织部
附件:
1、榕江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
2、榕江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榕江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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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榕江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doc】 附件【附件2:榕江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