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法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上街区委政法委督查督办办公室拟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范围为区直机关、镇办以及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教师)。选调条件如下: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法律专业2人;其他专业3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工龄在2年以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工龄限制)。
5、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综合文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6、身体健康。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填写《上街区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上街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区政府1536房间)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357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7月25日(如果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低于5:1,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掌握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法律、科技、文字写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综合素能。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照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和试用期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1、参加选调人员凡未按选调程序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者未按时参加各项测试、考核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被确定的选调人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调动手续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3、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郑州市上街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