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竞争性选拔1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拓宽视野选拔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职位和名额 麻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麻江县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 麻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麻江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麻江县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1名; 麻江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1名; 麻江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1名; 碧波工业园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 麻江县财政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 坝芒布依族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 谷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三、选拔范围和职位要求 (一)选拔范围 坝芒布依族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谷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两个职位面向九个乡镇在职在岗干部选拔。其余十个职位均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干部选拔。 (二)职位要求 1、参与坝芒布依族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职位选拔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在乡镇工作五年以上(2007年6月19日前在乡镇工作<含驻村工作>)。 2、参与麻江县民族事务局副局长职位选拔的干部必须是少数民族。 四、选拔条件和资格 除符合《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三年以上工作年限(2009年6月19日前参加工作);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不称职(或不合格)情况之一的。 五、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2年6月11日—15日) 在县有关新闻媒体刊登播发公告。各单位各部门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工作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资格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性选拔。 (二)提名推荐(6月13日—19日) 本次竞争性选拔仅采取干部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根据条件资格要求,干部个人只能自荐一个职位。自荐时须填写《干部个人自荐表》(样表附后),由本人直接交到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自荐表可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majiang.gov.cn)下载,也直接到县公选办领取。自荐时间从2012年6月13日至6月19日17:30。报名时,自荐人要将个人自荐表(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分配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县公选办,逾期交不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自荐结束后,由县公选办进行初审汇总。 (三)资格审查(6月13日—20日) 县公选办对个人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公示。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县公选办的工作人员向其本人说明和解释。对所选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达不到5人以上(含5人)的,将取消该职位的选拔。对取消职位的参选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可改报参与其他职位的选拔。 (四)开展“德”的测评(6月21日—26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县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自荐干部所在单位开展“德”的测评。对“德”的测评评价为“好”达不到参加测评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 试(6月28日) 笔试聘请县外专家领导出题,实行异地评卷。笔试主要围绕“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测试应试者的基础知识、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知识,注重工作实际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考试不指定具体复习范围,笔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拟选拔职位名额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 (六)面 试(7月5日) 面试考官由5—7人组成,全部由县外专家领导担任。面试主要注重工作实际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每个职位取综合成绩的第一名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七)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到各职位综合成绩第一名对象的所在单位开展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八)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由县委常委会决定任职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经过严格考察,如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将取消该职位选拔。 对选拔任用的干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搞好宣传发动,积极鼓励和动员干部参与选拔。县公选办负责对此次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参与选拔工作的监督,并邀请干部选拔任用义务监督员参与干部“德”的测评和考察,广泛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2623176 陈 红 吴和慧 监督电话:2622266 龙小燕 附:《干部个人自荐表》。 麻江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8日 |
附件【附件:干部个人自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