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档案局、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职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在全国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职务的现职干部。
三、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专业、学历、年龄
1.档案学专业(或历史学专业、图书馆学专业、博物馆学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或者档案学专业(或历史学专业、图书馆学专业、博物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2.档案修裱专业(或从事档案、图书修复工作2年以上经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3.计算机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4.中文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5.会展、美术、艺术类专业(或从事旅游、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陈列馆、纪念馆、档案馆展览策划或讲解工作2年以上经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6.摄影、影视制作专业(或从事摄影、影视制作2年以上经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7.设备管理专业(或机电、电气等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熟悉空调、电梯、水电、消防等设备的统筹管理和维护,持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8.具有安全保卫相关专业或从事安全保卫工作2年以上经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写作能力。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一)填写《广州市档案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该报名表可直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下载。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所有材料请用A4规格纸张)交换至或以邮件快递方式寄至广州市档案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四号楼403室,邮编:510046),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信箱:songxian@gz.gov.cn,联系人:宋娴,联系电话:020-83105113。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21日截止(以邮件快递方式按邮戳为准)。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具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在中国广州档案网http://www.gzdaj.gov.cn发布)。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三)面试。对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在http://www.gzdaj.gov.cn发布)。
(四)体检。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五)组织考察。向体检合格者所在单位发出考察函,在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我局派考察组前往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按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情况,由我局党组研究决定人选。
(七)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