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选调范围:
1、厅综合规划处岗位为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在岗工作人员及厅属国有企业的现任领导班子成员(由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任命)。
2、厅安全监督处岗位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在岗工作人员及厅属国有企业的现任领导班子成员(由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任命)。
报考者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及要求
1、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1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10年以上从事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者优先)、任副处级领导干部或厅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年以上、同时具备土木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2、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1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任副处级领导干部或厅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年以上、同时具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综合管理及协调能力。
四、选调程序
(一)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www.qjt.gov.cn)公布选调方案,公布选调职位、人数、条件和要求等。
(二)报名。采用各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组织推荐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个人报名方式进行。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出现低于1:5比例情况时,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贵阳市延安西路111号嘉华酒店六楼)。
3、报名方式:报名者到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开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毕后直接到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报名,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干部管理权限)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符合职位要求和本人能力特长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省交通运输厅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综合规划处岗位的主要考察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报考安全监督处岗位的主要考察交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交通企、事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根据每个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作为体检对象,考生考试成绩末位相同的,可同时确定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依次替补。
(八)在完成考试、体检、考察程序后,厅党委根据考生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
(九)公示。对厅党委确定的拟选调人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十)录用审批。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交通运输厅按程序办理有关调任审批手续。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的监督。从事选调考试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