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部机关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拟以公开选调方式补充遴选一批部机关内设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力度,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进一步充实部机关工作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总量控编、按需补员原则;
(四)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工作人员14名。其中,行政岗7名,事业岗7名(电教中心3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网络技术中心4名,为事业编制)。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现任科级及以下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报考网络技术中心人员可为国家事业单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调研能力,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历年年度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其中,报考行政岗的人员,区县干部应具有党委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或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经历,市级机关干部应具有部门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处、法规处或组织人事处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岗的人员应熟悉电化教育、网络宣传工作。
4.符合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干部调动限制期内的;
4.通过公开选拔考试到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5.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
各单位根据选调通知及报名条件,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行政岗考生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事业岗考生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和适岗能力测试(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占50%)。主要测试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组工业务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特别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个性特征与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差额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其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人选德的表现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试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试用人员,安排到部机关有关处(室、中心)试用,试用期半年。如无足够的合适人选,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可决定减少选调名额和试用人数。
(七)正式调动
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试用表现情况,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正式调入部机关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
说明:“报考岗位”一栏,请在拟报考岗位对应的方框内打“√”,每人只能选填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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