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学校、学科、指标:
选调学校 |
选调 人数 |
选 调 学 科 及 各 学 科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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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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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四中 |
26 |
5 |
7 |
5 |
2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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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历阳一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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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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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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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历阳二小 |
6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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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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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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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阳三小 |
8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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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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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阳四小 |
3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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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指标3倍的学科(音、体、美、计算机为2倍),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选调指标。
(二)选调对象:
1、本县农村中学、小学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2、夫妻一方在我县有正式工作的外县市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和县籍的外县市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1、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以行政、工资关系为依据。在外县市工作的需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较好。在近三年内,未受到任何党纪或行政处分,且在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必须具有合格的学历(国民教育)。
4、报考中学的,必须现在中学任教(属中学编制)且专业对口(即报考学科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一致)、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必须现在小学任教且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的必须专业对口。
5、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工作年限:工作满5年及以上。
(四)选调方法:
选调采用“ 文化课考试+无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操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文化课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公共知识”为50分,考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知识”为100分,报考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和小学英语的,考所报学科的高中及高校知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的,考初中语文、数学(合卷,分值各占一半);报考中学或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的,考所报学科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后,将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形成第一轮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各学科选调指标的2倍,依据第一轮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第二轮人选(含最后一名并列)。
第二轮为“无生上课”, 分为教案和上课两部分,合计100分,上课范围为:报考中学的为初中层次的本学科内容,报考小学的为小学层次的本学科内容。上课后,将“第一轮成绩”和“第二轮成绩”相加,形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选调指标以及个人志愿,确定选调人选(指标的最后一名如有并列,取第二轮成绩高者;如仍并列,同时选调)。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参与全过程监督。
1、办理报名手续,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试教或选调资格);
2、进行文化课考试,考试后公布第一轮成绩、名次及入围第二轮对象;
3、组织第二轮上课,聘请专家进行评判;
4、两轮结束后,将总成绩、总名次和拟选调的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对象;
5、县教育局、人社局分别给予办理调动手续(有关职称工资按新调入学校岗位聘任情况确定)。
(六)报名手续及有关时间、地点:
1、报名手续:报名时交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校长同意并签字、盖单位公章;外县市工作的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照片4 张。
2、报名时间:7月26~30日(30日下午6:00截止报名),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文化课考试时间:8月5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8月4日在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4、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65-5312256(县教育局)、0565-5307559(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0565-5312731(县监察局)。
和县教育局 和县人社局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