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办公室文秘队伍建设,确保正常工作需要,拟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文秘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由政府办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政府办综合室
3、报名电话:4712026 4762677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2、考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3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7月30日。
2、面试地点:行政中心五楼会议室。
3、面试名额:按1:2比例进入面试,即笔试成绩前6名。
(四)考核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以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6名列为被考核对象,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四、讨论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情况,研究提出拟选对象的意见,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时间为半年,表现优秀者按程序优先办理调入手续。对借调后未调入人员,按程序退回原单位工作,并与在公开选拔过程中,已经通过笔试、面试和考核,但因职数限制而未被录用的优秀人才一起列入后备人选,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选调。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立夫同志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彭晓军同志任副组长,邝中建、欧亚珉、黄国新、廖财春、盘文顺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邝中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光佑、骆月平、何岳敏、郑利军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公开选调日常工作。
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