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第三步,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第四步,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人民币100元或150元,网上确认结束。
八、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18日10:00-11月23日12: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十、如果您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我们(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我们会尽快为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