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聘检察院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人(具体职位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削减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系指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专业条件按“类”设置执行《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4)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5)报考驾驶人员岗位的人员,发生过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贴上照片。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712室(迎宾大道8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时间、地点参加基础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二)基础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基础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 1、辅警:文化(占40%),体能(占60%); 2、驾驶员:文化(占40%),驾驶技能(占60%); 3、文宣、业务辅助类:文化(占60%),计算机技能(占40%); 4、财会类:文化及财会知识(文化占20%,财务知识占60%),计算机技能(占20%)。 本次考试和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面试 按照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 %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天后,报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待遇与管理 1、待遇:试用期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1800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聘用管理:聘用人员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简章由开发区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招聘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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