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6.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13年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yrsw.gov.cn)、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至 9月1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原劳动局办公楼(中原路东100号路北)。(电话0393-5261102)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缴纳考务费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填写《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5.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6.笔试准考证领取:于2013年9月25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原劳动局办公楼报名时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都是100分;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值比为2:8,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在范县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范县县委组织部开具的有关证明于9月30日前交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原劳动局办公楼报名时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在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个人综合成绩在范县网、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主动放弃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原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递补。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八、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0393—5261102。
九、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