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总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招录,计划招录2.2万余人。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4年11月30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继续坚持面向基层的政策导向。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 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要 安排1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二是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进入门槛。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 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突出解决艰苦边远地 区基层机关“招人难”问题,对艰 苦边远地区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采取 放宽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为缓解艰苦边远地区“留人难”问题,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和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三是进一步提高录用考试的科学性。
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对省级以上机关和市地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 试试题,部分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等结合本系统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如银监会、证监会)和非 通用语职位,继续实行“2+X”模式,即除进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外,报考人员还需统一参加专业科 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以体现不同层级不同行业对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增强考试的针对性,满足招录机关对人才的需求。
四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在与公安、工信、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 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应用力度;严肃考风考纪,继续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认定 和查处的力度,对恶意 注册、抄袭或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视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或 终身不得 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 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倡导诚信报考,践行诚信承诺,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