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贵阳国家高新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贵州省内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和人才特区,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现因工作需要,贵阳国家高新区委托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6名派遣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条件。 3、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岗位需要具有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31日9:00 至6月2日17:00期间登陆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按规定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择优初选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由各用人部门(单位)和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择优初选,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单位)共同组织面试,经面试选拔确定试岗测试人员。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以及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便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试岗测试 根据面试情况,按照不低于1:2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原则上15个工作日的在岗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品行操守、文字能力、协调能力、敬业精神、岗位特殊工作技能等。 (五)手续办理 试岗测试结束后,由各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试岗表现,形成书面意见报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三、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贵阳国家高新区通过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报酬和缴纳“五险一金”。 2、工资待遇按《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月薪约4000元(不含“五险一金”及年度奖金)。试用期报酬按月薪的80%发放。 四、本招聘公告由贵阳国家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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