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面试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办公厅综合处 |
124.5 |
张丹 |
156144030724 |
2月28日 |
|
张玲 |
156137631023 |
||||
张望宇 |
156134012926 |
||||
肖新平 |
156137031001 |
||||
郑慧帆 |
156153192309 |
||||
培训部教研处 |
135.9 |
戴丛宇 |
156131063410 |
2月28日 |
|
亓昕怡 |
156131030305 |
||||
贺未然 |
156111690905 |
||||
张瑶 |
156111800714 |
||||
王琪 |
156144030730 |
||||
人事局三处 |
130.8 |
徐誉芮 |
156111471724 |
2月28日 |
|
于正一 |
156111661921 |
||||
张雨晴 |
156151015718 |
||||
李大超 |
156111493802 |
||||
李原 |
156142102921 |
||||
行政财务部 |
114.9 |
叶云 |
156111942612 |
2月29日 |
|
胡修浩 |
156137715630 |
||||
张晓瑜 |
156114251601 |
||||
何利英 |
156141011616 |
||||
刘欣 |
156111492306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1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sanchu@nsa.gov.cn 。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行政学院××职位(职位代码后四位)面试”。
请考生于1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国家行政学院
人事局三处,邮编:100089,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
7、相关要求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上午:报考0801001001(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9日上午
报考0801004001(行政财务部财务处科员及以上)职位
的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对面)行车路线:西三环苏州桥向西第一个红绿灯左转(向南)约300米,即到学院东门。
(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
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学院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010-68929886(传真)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