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通知 |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委2014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参加面试的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下载《2014年度工委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情况表》(表中附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电子照片),于 三、邮寄有关材料 请考生于 1、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在该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省、市、县),户口为单位集体户、人才或家庭户等;注明个人档案所在地(省、市、县),具体存放单位或者人才、居委会等详细名称,并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个人签名确认,落款日期。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2份(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学历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考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和学生证复印件。 (2)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证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应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考生身份为“其他”的,需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或就业至今的经历。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机关干部人事处,邮编100035。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恕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材料须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2、考生需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3、我委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定于3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或紫光阁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010-68850601 紫光阁网站网址:www.zgg.org.cn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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