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各级机关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益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现实表现优秀。
2.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副科级(含)以下职级。
3.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学历)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位。
5. 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科级干部可放宽至27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 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7. 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
8. 身体健康。
年龄、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的程序及方法
采取组织推优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益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yang.gov.cn)、益阳党建网(http://yyzzgz.gov.cn/)、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yldbz.gov.cn/)、益阳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yyrs.net.cn)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
截止日期:2014年4月9日17:00前。
报名方式:单位择优统一推荐报名。区县(市)委组织(党群)部和市直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益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推荐报名的相关工作。各区县(市)限推荐5人(大通湖区限推荐2人),市直各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人。
推荐单位可采取适当方式在限定的名额内择优筛选本地本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同志,归口统一向选调机关推荐报名。
报名要求:报考者不得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的回避情形。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报考者如需咨询相关报名事项,可按公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机关联系。
报名资料:推荐单位的推荐函件;《2014年共青团益阳市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在公告网站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1份(推荐单位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 资格审查。团市委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1。达不到比例的,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职位名额。
3.发放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团市委统一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员与选调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2.团市委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对考察合格者,由团市委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团市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后,提出拟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报考者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问题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办理转任和相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 07374226202;
团市委组宣部07374221897;
通讯地址:益阳市梓山路1号市委机关大院938室。
附件:2014年共青团益阳市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益阳市委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