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 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人员;
2、具有本省户籍,限男性,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国民经济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新闻学、社会学、统计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或以上从事相关行业从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写作和综合分析能力。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思想端正,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5、一旦选调成功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组织人事科。我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人:何红华;联系电话:0757-88230366;传真:0757-88825818;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组织人事科;邮编:52850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考察包括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