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选拨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拨对象、范围、名额及基本条件
(一)选拨对象、范围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拨名额为9名,选拨对象为完全符合《旺苍县招商引资局公开选拨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或分管项目运作、招商引资及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6)熟悉旺苍县情,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
(7)性格开朗、阳光,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
(8)报考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四、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
3、报名资料:
(1)《旺苍县公开选拨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2)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3)本人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任职经历证明、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招商引资局根据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wchrss.gov.cn/)和旺苍县招商引资信息网(http://www.wczsj.gov.cn/)进行公告。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在公告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招商引资局提出复审。
(三)选拨方式
本次公开选拨采取综合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
(1)面试日期见《旺苍县公开选拨招商引资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分值为100分。
2、考察
原则上按职位与人选1:1.5的比例组织推荐考察,若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1.5比例,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考察。
(四)拟定人员名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商引资局根据面试表现、考察结果等综合因素拟定选拨人员名单,提交县委研究确定。
(五)公示
对确定人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其它事项
被选拨为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后,其编制、行政、工资等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在招商引资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若选拨对象同时被选拨为首批优秀干部人才,则在招商引资单位工作时间也作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挂职锻炼时间一并计算。所选拨的招商引资驻外人员管理按照《旺苍县驻外招商联络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组织实施
成立旺苍县公开选拨招商引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公开选拨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协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资格,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商引资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旺苍县公开选拨招商引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组织部:4202195
旺苍县招商引资局(主管部门):4203374
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4313573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局:4203145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 旺苍县招商引资局公开选拨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附件2:旺苍县公开选拨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旺苍县招商引资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