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编委办等部门同意,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充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文字综合岗位。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选调范围为哈尔滨市所辖市直及区、县(市)机关公务员,计划选调文字综合岗位人员6名(见附件1)。
二、资格和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2年以上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验;
(五)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下,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职务;
(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七)身体健康;
(八)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十)符合《公务员法》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至12日,每天9: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教育宾馆(道里区森林街35号),联系电话:87091011。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1)《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1、市纪委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分值权重为3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适岗考评人选,成绩并列的可同时列入适岗考评人选。
2、适岗考评。市纪委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人现实表现,岗位适应程度,在职岗位经历和实际工作能力,文字综合能力。适岗考评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为30分。依据面试成绩和适岗考评成绩相加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适岗考评成绩高者优先)。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分值权重为40分。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人选及公示
依据综合成绩(笔试30分、适岗考评30分、面试40分)按选调的比例名额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廉政网”和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市纪委成立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下设监督组,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严禁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严禁在考试、适岗考评过程中作假舞弊。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3、监督电话:84568626(市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
本公告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
2、《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 尔 滨 市 监 察 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