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职位
(一)正处级领导职位6个
1、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2、银川市旅游局局长
3、银川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4、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5、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6、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
(二)副处级领导职位7个
1、银川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2、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3、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
4、银川市商务局副局长
5、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
6、银川市国资委副主任
7、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二、公开选拔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中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三、公开选拔对象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者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
(一)资格
1、正处级领导职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或担任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4年。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中层副职满1年,或在地级市(厅局)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副职满1年的也可以报考。
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
2、副处级领导职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或担任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4年。
在地级市(厅局)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中担任中层正职满1年的也可以报考。
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
(二)职位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
1、银川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熟悉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担任省级相关部门中层领导或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地市相关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相关部门正、副职满1年,或担任分管城市管理的县(市、区)级领导副职满1年。
2、银川市旅游局局长
熟悉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担任省级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中层领导或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地市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所属事业单位正职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正、副职满1年,或担任分管旅游部门的县(市、区)级领导副职满1年。
3、银川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熟悉国家外事及对外经贸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担任省级外事、外经贸等部门中层领导满1年,或担任地市外事、外经贸等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外事、外经贸等部门正、副职满1年,或担任分管外事、外经贸等部门的县(市、区)级领导副职满1年。
4、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熟悉政法工作,担任省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中层领导满1年,或担任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等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等部门正、副职满1年,或担任分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县(市、区)级领导副职满1年。
5、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法律类专业毕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担任省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中层领导满1年,或担任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等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等部门正、副职满1年,或担任分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县(市、区)级领导副职满1年。
6、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
法律类专业毕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担任省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中层领导满1年,或担任地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等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等部门正、副职满1年,或担任分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县(市、区)级领导副职满1年。
7、银川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中共党员。熟悉公文撰写、行政管理等工作,有2年以上文字写作经历。担任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正职满1年。
8、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熟悉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担任地市交通运输等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交通运输等部门正、副职领导满1年。
9、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和产业政策以及招商工作,担任地市经济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经济部门正、副职领导满1年,或取得经济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满1年。
10、银川市商务局副局长
熟悉外商投资领导、外经贸、招商引资政务领导等工作,担任地市经济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经济部门正、副职领导满1年。
11、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
全日制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担任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正、副职领导满1年,或取得卫生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满1年。
12、银川市国资委副主任
熟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领导工作,担任地市经济部门中层、经营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经济部门正、副职领导,经营类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副职领导满1年,或取得经济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满1年。
13、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熟悉财政财经工作,担任地市经济部门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满1年,或担任县(市、区)经济部门正、副职领导满1年,或取得经济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满1年。
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于2013年1月4日开始。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发布2013年银川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2013年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银川党建网http://www.ycdj.gov.cn下载,见附件1),按照不同的报考职位,分别发至不同的电子邮箱(各职位报名电子邮箱见附件2;电子邮件标题填写格式为:姓名+报考职位,报名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个人简历填写格式及说明见报名表要求及样式)。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所有报考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初审。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每个报考职位合格人数一般达到10人以上,方可进行公开选拔。确因工作需要,经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由银川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取消参加公开选拔的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以及资格复审结果,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履历量化评价人员名单。
(六)履历量化
履历量化评价方法为: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按照《履历量化评价标准》现场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履历量化评价。评价结果由报名者本人签字确认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以笔试成绩占50%、履历量化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笔试及履历量化得分,以笔试及履历量化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拔职位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以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地点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准考证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网站公示或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者本人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方式由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通知面试者本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以笔试及履历量化得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的考试得分。以考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八)考察
由银川市委派出考察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差额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考察打分(总分30分,其中民主测评和德的状况反向调查为5分、考察组打分为25分)。
报考者的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考试得分乘以70%,加考察量化得分。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结合选拔岗位实际需要,提出拟选拔人员建议人选名单。
(九)确定选拔人选并公示
拟选拔人员建议人选名单经银川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选拔职务的,取消选拔资格;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选拔任用问题的,办理选拔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个别职位经考察后无合适人选的,由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取消该职位的任命。
(十)试用和任命
公开选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受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相应待遇。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银川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银川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委组织部。
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按照本公告的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银川市参选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外省(区)、市参选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向其主管部门通报并取消参加资格。
参加公开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951-6889405 监督电话:0951-6888444
附件1:2013年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13年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各职位报名电子邮箱一览表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