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国检察院、法院系统在编在职公务员(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公开选调4名科员级检察官(男性,从事侦查工作)。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或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实施之前已经取得检察官、法官资格的公务员;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法院、检察院任中层正职干部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0年12月1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18:00截止。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填写好的《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及填写说明请在海州区党建网http://www.hzqdjw.cn和海州检察网http://haizhou.lygjcy.gov.cn“资料下载”栏下载)和2寸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发送至wcycumtcumt@163.com邮箱(投递简历时注明“来源于公招网www.gongzhao.net”)。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好的《报名表》和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政治处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海州区秦东门大街 56号海州区人民检察院505室)。
2、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依据公开选调条件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印章);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期间未补充相关信息的以及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选调的通知在有关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选调单位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党组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海州区党建网和海州区检察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选调单位派专人核查,选调单位党组根据核查结果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方式:海州区人民检察院,0518-85211542,85219356
本公告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