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1.舟山市定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公司总工程师1名
3.舟山市定海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职位工作内容及条件
1.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和投融资管理等工作。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会计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有比较丰富的投融资经验,较强的对外交往与沟通协调能力。
2.区城乡建设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主要负责工程招投标、材料品牌确定及采购;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签证管理;编制、审批重大工程技术组织设计方案;指导公司技术人员在工程设计、管理、技术方面的业务培训等。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工程建筑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造价师资质,从事建筑相关行业8年以上,熟悉工程造价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
3.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旅游景区景点开发、旅游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及成本控制、银行融资贷款及与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等相关工作。兼任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定海古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业务战略规划,负责公司运营体制完善,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等。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旅游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经济管理、城市规划、项目开发、政策处理等能力。
报考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综合素质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政历清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以受理: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定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委组织部206室)。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舟山市定海区面向社会高薪选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后发送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箱(zzbgbk1@163.com)(投递简历时注明“来源于公招网www.gongzhao.net”),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0580-2053585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技术证书、报名登记表(带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原件。
《舟山市定海区面向社会高薪选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可到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inghai.gov.cn)和定海党建网(www.dhdj.com.cn)下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11日,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报考人数少于5人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报名人员须提供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所有原件,并上交一份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任资格。
3.面试和考察。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参加由区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同时,由区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考察,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对报考者进行综合对比排序,按1︰3的比例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4.决定聘任。对考察组提出的初步建议人选,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每一职位确定2名初步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以差额票决形式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解除聘用合同。经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四、聘任职位待遇
1.上述招聘人才一年一聘,初定年薪为15万元。特别优秀的,可另外给予一定的年度考核奖励。
2.若被聘者符合转为事业编制条件的,并在两年的聘任期内年度考核优秀的,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经组织推荐考察,可提任为区管事业副科干部。
3.非舟山本地户籍,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选聘人才,提供区人才公寓公租房,并享受区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五、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公开选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www.dinghai.gov.cn)和定海党建网(www.dhdj.com.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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